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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5-05 21:34,更新:2024-05-03 08:20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以下简称《评价准则及其通用要求》)

 实验室: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实验室)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设备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值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测(测试、试验):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给定产品、过程或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计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标准:为促进的共同利益,在科学、技术、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由各有关方面合作起草并协商一致或基本同意而制定的适于公用并经标准化机构批准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

 法定(计量)单位:由国家法律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

 (计量器具的)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周期检定: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

管理体系: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质量管理: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管理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B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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